省國土資源廳、省規劃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務廳、省農業廳、省統計局、省林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測繪地理信息局:
為統籌協調、合力推進我省第三次土地調查工作的開展,經七屆省政府第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決定成立海南省第三次土地調查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成人員
組長:毛超峰 省政府常務副省長
副組長:省政府分管副秘書長
巴特爾 省國土資源廳廳長
成員:王惠平 省財政廳廳長
程春滿 省規劃委副主任、總體規劃副總督察
顏人才 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石清理 省民政廳副廳長
吳開成 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
毛東利 省生態環境保護廳副廳長
陳孝京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任松長 省水務廳總工程師
黃正恩 省農業廳總農藝師
唐海川 省統計局副局長
周亞東 省林業廳總工程師
李向民 省海洋與漁業廳副廳長
董學耕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總工程師
岳建利 省測繪地理信息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國土資源廳,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吳開成兼任,辦公室成員由相關部門人員組成。
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由其繼任者自動接續。
二、成員職責和分工
(一) 省國土資源廳:負責調查工作的日常組織和具體協調,包括制定實施方案、編制技術規范、開展技術指導、檢查、核查確認、省級成果驗收等工作;對調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切實予以解決。
(二) 省規劃委:配合做好“多規合一”成果與第三次土地調查工作的銜接。
(三) 省發展改革委:協調做好海南省第三次土地調查工作的項目立項和審核。
(四) 省民政廳:配合做好第三次土地調查工作行政界線審核工作。
(五) 省財政廳:負責省級調查經費保障方面的工作,確保將省級調查經費足額納入年度財政預算。
(六) 省生態環境保護廳:配合開展自然資源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做好生態紅線批準界線與第三次土地調查工作的銜接。
(七)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開展現有基礎資料收集、整理方面的工作,做好房屋管理數據與第三次土地調查工作的銜接。
(八) 省水務廳:配合開展自然資源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做好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界線與第三次土地調查工作的銜接。
(九) 省農業廳:配合開展自然資源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做好農用地管理數據與第三次土地調查工作之間的銜接。
(十) 省統計局:會同省國土資源廳開展數據統計和分析方面的工作。
(十一) 省林業廳:配合開展自然資源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做好林地管理數據與第三次土地調查工作之間的銜接。
(十二) 省海洋與漁業廳:配合開展自然資源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做好海洋管理數據與第三次土地調查工作的銜接。
(十三)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國土資源廳做好第三次土地調查信息化平臺建設的立項與評審。
(十四) 省測繪地理信息局:配合開展自然資源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和現有基礎資料收集、整理方面的工作,做好地理國情普查等基礎測繪數據與第三次土地調查工作的銜接。
三、工作期限
海南省第三次土地調查領導小組的工作期限為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屆滿后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適當延長期限。